释义 |
律师分析: 1、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可以不去。 2、即便去上班了一天,如果没有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支付了培训费的话,不用承担任何赔偿和违约金的。 3、即便去上班了一天,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就可以不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