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借款人找不到,应该赶紧起诉,确保债务不过期。 2、借款人找不到,会增加诉讼案件的时间,会增加事情的工作量,不影响结果和执行。 3、只要借款人有足够的财产,人找不到的,诉讼可以缺席审理,可以强制执行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