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检车时间怎么计算 |
释义 | 机动车年检以驾驶证上的登记日期为准,可提前90天进行年检。下一次年检不以年检日期为准,但仍以驾驶证上的登记日期为准。机动车年检(第一次年检、非第一次年检)的所有日期以【驾驶证登记日期】为准。机动车自登记之日起按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查,一般称为年检或年检。小型、微型非经营客车每6年检查一次,每6年检查一次,每6年检查一次,每6个月检查一次。运营客车每5年检查一次;5年以上,每6个月检查一次。卡车和大中型非经营客车每10年检查一次;10年以上,每6个月检查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自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查: (1)运营客车每5年检查一次;5年以上,每6个月检查一次; (2)卡车和大中型非运营客车每10年检查一次;10年以上,每6个月检查一次; (3)小型、微型非运营客车每6年检查一次;6年以上,每年检查一次;15年以上,每6个月检查一次; (4)摩托车4年内每2年检查一次;4年以上,每年检查一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查一次。经营机动车在规定的检查期限内通过安全技术检查的,不得重复安全技术检查。 (6)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得转让(销售),但可以继续使用;销售可以先到车辆管理处办理车辆报废单(取消车辆档案),然后销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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