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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办公证处需要什么条件
释义
    开办公证处所需条件如下:
    1、有自己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
    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公证机构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公证处由国家设立,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办理公证业务及相关的法律事务。
    公证处的业务包括: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八条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自己的名称;
    (二) 有固定的场所;
    (三) 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 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第九条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 合同;
    (二) 继承;
    (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 财产分割;
    (五) 招标投标、拍卖;
    (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 公司章程;
    (九) 保全证据;
    (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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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