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路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公路网的规划,从全局出发,按照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 一条公路,可根据交通量等情况分段采用不同的车疲乏数或不同的公路等级。 我国按照(道)路使用特点,可分为城市道路、公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和乡村道路。 除对公路和城市道路有准确的等级划分标准外,对林区道路、厂矿道路和乡村道路一般不再划分等级。 公路的字面含义是公用之路、公众交通之路,汽车、单车、人力车、马等众多交通工具及行人都可以走。 早期的公路没有限制,大多是简易公路,后来不同公路有不同限制;由于交通日益发达,限制性使用的公路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公路专供汽车使用了(有的城市公路从禁止单车到禁止摩托车),而且发展出高速公路这种类型,专供汽车全程封闭式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