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首付不加女方名算什么 |
释义 | 男方在婚前已经付了首付的房产且婚后未加女方名字的,对于首付款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擦产,女方无权进行分割;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可以均等分割。 一、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加名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部出资还是按揭贷款购买,一般都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将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重新做出了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就房屋可以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依法判决。 二、婚前男方出资登记女方名下离婚时分割的方式 婚前男方出资登记女方名下离婚时分割视具体情形而定: 1、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男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4、男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女方父母婚前给女方买房是婚前财产吗? 女方父母婚前付首付款,并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一般归女方所有,但是共同还贷部分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女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且婚后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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