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任丈夫一般是没有义务抚养前夫的孩子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前夫的孩子,如果现任丈夫不同意抚养的,应当由其生父抚养。但是如果现任丈夫同意抚养继子女并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那么就会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