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商法海事责任限制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210条的规定,对于300总吨以上船舶,人身伤亡和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按船舶总吨位分级计算。 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总吨位300吨至500吨的船舶,赔偿限额为333000计算单位; 2、总吨位超过500吨的船舶,500吨以下部分适用前项规定;500吨以上的部分,应当增加下列数额: (1)501吨至3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 (2)3001吨至3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333计算单位; (3)30001吨至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250计算单位; (4)超过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167计算单位。 海商法海事责任限制标准是多少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210条的规定,对于300总吨以上船舶,人身伤亡和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按船舶总吨位分级计算。 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总吨位300吨至500吨的船舶,赔偿限额为333000计算单位; 2、总吨位超过500吨的船舶,500吨以下部分适用前项规定;500吨以上的部分,应当增加下列数额: (1)501吨至3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 (2)3001吨至3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333计算单位; (3)30001吨至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250计算单位; (4)超过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167计算单位。 海商法的海事责任限制包括多少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210条的规定,对于300总吨以上船舶,人身伤亡和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按船舶总吨位分级计算。 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总吨位300吨至500吨的船舶,赔偿限额为333000计算单位; 2、总吨位超过500吨的船舶,500吨以下部分适用前项规定;500吨以上的部分,应当增加下列数额: (1)501吨至3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 (2)3001吨至3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333计算单位; (3)30001吨至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250计算单位; (4)超过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167计算单位。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的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划分责任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有以下几种:1、全部责任;2、主要责任;3、同等责任;4、次要责任;5、无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即负同等责任。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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