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合同中,委托方是指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事务的人,受托方是接受他人委托代为办理事务的人。 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委托方相对应的是受托方。 受委托方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方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方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方,因受委托方原因造成委托方损失,受委托方应予以赔偿。 有委托方必有受托方,受托方的权利来源于委托方的授权。 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区别是: 1、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代为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买卖证券的自然人或法人; 2、受托人是接受别人委托办理事务的人。受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按照受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事务,并向受托人报告处理结果的义务。 有偿的委托合同,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委托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报酬。一般处理事务完毕,委托关系才终止。 以上是受托方和委托方的区别,您清楚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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