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与刑事拘留的异同 |
释义 |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主要区别在于执行地点、决定机关和羁押期限。拘留在拘留所执行,逮捕在看守所执行;拘留由公安和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由检察院和法院决定;拘留最长37天,逮捕最长3个月。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是: 1.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拓展延伸 逮捕和刑事拘留的程序和权利保障 逮捕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措施,它们在程序和权利保障方面存在一些差异。在程序上,逮捕通常是由执法机关根据合法证据发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目的是将犯罪嫌疑人带到警察局进行调查。而刑事拘留则是由法院根据合法程序决定的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 在权利保障方面,逮捕后的嫌疑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如被告知被捕原因、保持沉默、聘请辩护律师等。而刑事拘留则更加严格,嫌疑人可能会被限制出境、限制会见亲友,并且可能会面临更长时间的羁押。 总的来说,逮捕和刑事拘留在程序和权利保障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了解这些差异对于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至关重要。 结语 刑事拘留和逮捕在执行地点、决定机关、羁押期等方面存在差异。逮捕是行政强制措施,目的是将犯罪嫌疑人带到警察局调查,而刑事拘留是法院决定的措施,确保嫌疑人出庭受审。逮捕后的嫌疑人享有一定权利,而刑事拘留则更加严格,可能限制出境、会见亲友,并面临更长羁押期。了解这些差异对保护嫌疑人权益和确保刑事诉讼公正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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