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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人身损害是什么
释义
    人身损害通常是指行为(侵权人或侵害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方面的伤害,或者形了障碍的情形与结果。
    人身损害的类型包括:
    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等等几种类型。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河南人身损害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以实际支出为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目前北京市标准为50元/天。
    6、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合理范围内以实际支出为限。
    8、残疾/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2、精神损害赔偿金
    依据伤残程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13、财产损失
    以实际损失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人身损害诉讼费是多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诉讼费100元至500元。(一)、事故发生后的施救及处理费用
    1、受害人死亡前的抢救费、医疗费(根据正规收款凭证结合相关证据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
    (二)、丧葬费
    1、计算方法:丧葬费=48853元/年÷12个月×6个月=2442
    (三)、死亡赔偿金。
    1、计算方法:
    (1)受害人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的;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年=45716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年=130060元。
    (2)受害人为61-74周岁之间的: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为7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5年=11429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5年=32515元。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
    1、计算方法(注意: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伤残赔偿指数):
    (1)被抚养人为不满18周岁的: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668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724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为18-60周岁的: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668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724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为61-74周岁的: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6680元/年×[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724元/年×[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为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的: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668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724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方法: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与方法。构成死亡的,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支持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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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5: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