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厂失火一般怎么处罚 |
释义 | 仓库中储存的特殊物品如化工原料、农药、化肥、医药用品等,具有不同程度的爆炸、易燃、助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特性。在储存过程中,不仅接触火源、热源、雨淋、水浸时会发生爆炸、燃烧,甚至在受到较为剧烈的震动、撞击、摩擦以及接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时,也会引起爆炸、燃烧,从而导致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公司法人和主要负责人是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所以照你所提供的内容来看,如果公司是你所有,那么你也应该是这次事件的主要责任人了,这次火灾的制造者当然也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一、最新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一般失火行为怎么处罚 如果一般的失火行为造成的损失比较小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由消防部门对失火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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