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材料出问题我要怎么告厂家 |
释义 | 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商家不同意退赔,可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商家,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罚款、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不合格产品包括不符合安全要求、掺假、以次充好、销售过期商品等行为。商家还不得伪造商品信息、虚假宣传。相关部门将依法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法律分析 一、产品质量不合格怎么投诉? 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以和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商家不同意退赔的,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1、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2、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 3、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 二、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商家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1、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结语 合理维权,保障消费者权益。当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商家不同意退赔,可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工作,认证机构应跟踪检查并取消不合格产品的认证标志。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商家,除民事责任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严重者可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消费者应积极行使权益,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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