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保险车辆肇事会的处理,具体如下: 1、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未投保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3、未交交强险属于违法行为,因此需先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具体如下: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