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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寺院负责人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寺院负责人变更需要的手续是: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另外,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成员,经民主协商推选,并报该场所的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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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