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防疫规定 |
释义 | 四川防疫规定: 出四川:出城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离蓉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市民乘坐火车(高铁)购票、乘车、进站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不再查验旅客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 进四川:常态化防控地区政策:无需报备、核酸、健康码、通信行程卡 、戴口罩 即日起,来(返)蓉人员不需要报备,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 预防传染病。 防止、控制、消灭传染病措施的统称,分经常性和疫情后两种,包括接种、检疫、普查和管理传染源、传染途径和易感人群。 防:戒备,预先作好应急的准备。 疫:流行性急性传染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