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供用水合同? |
释义 | 供用水合同是指水资源需要部门和个人与水源供应部门之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水需要和水源可供量而签订的供用水协议。其中,输送水源的一方为供水方;需要用水并付给水费的一方为用水方。供用水合同是指水资源需要部门和个人与水源供应部门之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水需要和水源可供量而签订的供用水协议。其中,输送水源的一方为供水方;需要用水并付给水费的一方为用水方。 一、收水费的是什么单位 水费是由供水单位收取,并不是由政府部门收取。规定征收水费是现代立法的一个发展趋势,许多国家的水法,对全部或部分用水实行征收水费制度。我国于1985年发布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对征收水费的目的,核订水费标准的原则,水费的计收、使用和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专。《水法》也规定,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征收水费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利属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证水利工程必需的运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二、房产过户后的水电气如何处理 房屋过户后,房屋过户前产生的水费、电费一般由前任业主交纳,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四条【用电人的交付电费义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第六百五十六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的参照适用】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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