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再审败诉还能再审。 当事人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一般必须在判决、裁定生效后6个月内,向作出判决的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申请再审的期限,从当事人知道之日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生效的判决、调解书,没有生效的裁判不得申请再审; 3、生效的裁判,存在可能的错误; 4、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再审; 5、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般是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 6、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 3、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一、行政诉讼应该怎么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