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的出生证明是需要自己父母现在好相关证明去办理的,如果孩子在医院出生的话,可以由该院办的出生证明不需要父亲到场。 一、出生证明医院给不给补办 出生证明医院给补办。一般正常情况下(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医院不给开出生证明,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医院要配合国家进行计划生育,但是没权直接参与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理。出生证明丢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1、已经办理过入户手续的,出生证明丢了,到派出所查出入户时递交的出生证的存根,把复印下来,然后让派出所出一个证明,直接到妇幼保健所去办理; 2、派出所找不证明到存根的。需要做一个挂失申明,让派出所开张证明,7天之后,带着户口本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到妇幼保健所补办医学出生证明; 3、没有办理入户手续的,要找到能证明当时出生情况的证明,知道出生证的编号,办一个挂失申明后,到当地妇幼保健所补办; 4、不知道出生证的编号,又没有开出生证明的。到出生医院,查找医院当时住院的记录,请医院补开一张医学出生证明,然后到妇幼保健所办理补办手续; 5、确实在医院出生,找不到病历存根的,找到当时接生的医生,医生如果能证实此事,让医院开一张证明,到妇幼保健所办理补办手续。 二、办理出生证明流程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有效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已经起好的名字以及出院时的结算清单,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或者妇幼保健院进行办理即可。如果是农村产妇在家中接生的,去乡镇卫生院开具即可。一定要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来进行及时办理。 三、民法典非婚生子落户要怎样做 民法典非婚生子落户,由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带本人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到父亲或母亲的常住地户口所在地来进行孩子的落户的办理,相关部门会依据相关证件来依法办理落户手续,落户随父随母都是可以的。但是只要没有出生证明的,办理落户时是一律不予办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