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考生中考后估分填报志愿。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的考生在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国语学校、保定七中等五所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选择一所填报。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今年继续增设“是否服从调剂”栏志愿。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市考试院统一组织。主城区分为6个批次录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