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猝死算不算既往病史拒赔的范畴?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若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致使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未考虑到的风险,属于投保人的欺诈行为。但对于被保险人猝死的理赔问题,如果能够证明猝死与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无关,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当向被保险人告知其有关义务和权利,并妥善保管被保险人的资料。 2.《保险法》第七十六条: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对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当如实告知。 4.《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接受其意思表示。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猝死是否属于既往病史拒赔的范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能够证明猝死与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无关,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存在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