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定清算的程序是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 一、公司注销了法人还要负法律责任吗 公司注销了法人是否还需负法律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注销后,公司已经宣告终止,不能再追究公司的责任了。但如果属于注销前依法经过清算,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偿还公司债务。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注销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有哪些 注销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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