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提出异议怎么办 |
释义 | 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提出异议,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查询注销公告:首先需要查阅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注销公告,了解公告的具体内容、提出异议的时间限制等信息。 2. 提交异议申请:在公告期满后,尽快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异议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注销公司的基本信息、异议的具体事由、异议人的联系方式等。 3. 提交证据:为支持异议理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与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发票、收据等。 4. 配合调查:在提交异议申请后,等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如有需要,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异议请求。 5. 听取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根据提交的异议申请、证据等材料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会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裁定。如果异议成立,被申请注销公司将不能注销,需要继续存在;如果异议不成立,被申请注销公司将继续按照原注销程序完成注销手续。 6. 关注裁定结果:在等待裁定结果期间,注意查阅相关部门的通知或公告,以便在结果出来后,根据裁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行动。 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方和部门而略有不同,建议在处理过程中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以确保遵循正确的程序。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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