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过世,租赁合同是否可继承?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公租房承租人在过世时,租赁合同不会自动失效,但房屋不属于个人所有,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分割。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并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如果公房承租人变更,一般也是一个人的,公租房还可以由子女继承。 法律分析 承租人过世时,租赁合同不会自动失效。承租人的房屋不属于他们个人所有,或者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因此不能作为承租人的遗产进行继承分割。但是,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与房东协商继续承租。 一、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不能继承。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 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 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 二、承租房变更承租人是不是只能变更一个人 公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也有人称之为同住人,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 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现实中可能由于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变更承租人。 所以说要变更承租人的话,一般也是一个人的,到时候如果自己去世了,这个公租房还可以由子女继承。 拓展延伸 老人留下的公房怎么继承 老人留下的公房,子女无法继承。原因如下: 1、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房屋产权人与承租人双方建立起的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以在公房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并不能以继承的方式成为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 2、承租人死亡后,原有的房屋租赁关系自然消灭,承租人的使用权因其死亡而不复存在。但是作为承租人的家庭成员有优先承租该公房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在原承租基础上,重新建立的租赁关系。 结语 承租人过世时,租赁合同不会自动失效。但房屋不属于承租人个人所有,也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分割。不过,可以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与房东协商继续承租。同时,公租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变更承租人时一般也只会变更一个人,如果自己去世了,公租房还可以由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