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低保户不发证 |
释义 | 按政策低保户是给发证的,不过各省市具体在落实方面可能不一样吧,不知道你所在的是哪一地区,具体情况你也可以咨询当地民政局。低保是国家为救济困难群体的生活而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如果家庭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困难,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均可以申请低保,由村组评议后公示,并交上家庭各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最后遂级上报,等待上级政府的进一步审核。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应该有些低保户确实没有发放低保证。因为现在低保一般都是通过一卡通发放的。低保证是一种用来证明低保户身份的证明。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政策规定,有的地方有低保证,有的地方没有低保证,政策没有强行要求必须要有低保证,但是要求要通过一卡通发放。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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