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享有什么福利等待遇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务员福利制度是指国家和公务员所在单位为满足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之外给予工作和生活上的照顾制度。主要包括工时制度、探亲制度、年休假制度、产假制度、福利费制度、冬季宿舍取暖补贴和交通费补贴等制度。 (1)工时制度。 公务员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法定节假日10天,分别是: 新年:放假一日一月一日 春节:放假三日夏历正月初一日、初二日、初三日 劳动节:放假三日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国庆纪念日:放假三日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2)探亲制度。 公务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者原则上可每年给予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者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上述假期不包括路途时间。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本人标准工资发给工资。探望配偶和未婚者探望父母的,其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者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处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3)年休假制度。 公务员根据工作任务、岗位、资历等不同情况,每年可安排不超过两周的休假。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制定。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参照执行北京的有关规定,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休假7天;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休假14天。 (4)产假制度。 女性公务员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生意见给假15~30天,怀孕超过4个月以上流产的,可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怀孕和分娩期间在本单位医疗机构或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前检查时间算工作时间。 (5)福利费、取暖补贴和交通补贴等制度。 为解决公务员及其家庭生活困难,国家机关按工资总额的2.5%提取福利费,用于对困难者的补助或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对于淮河以北地区冬季取暖,国家给予一定补贴。对乘坐公共交通车上下班的公务员,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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