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劳动合同上班一天直接不去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签了劳动合同一般不可以不去上班。如果劳动者不去上班的,会被视作旷工,旷工达到严重程度的,单位可依法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还可以要求其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了劳动合同也可以不去上班吗 可以。但如果直接走人会涉及到违约问题,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你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先通知,30天后直接走人就可以。 如果合同约定了试用期,则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这样通知了,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直接通知单位不去了,法律上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在理论上有权要求你赔偿损失,但实践中单位很难举证证明因你未提前通知而给其造成了什么损失。 至于是否影响到你继续就业,要看你是否需要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如果不准备体现这段履历,应当问题不大。 需要提醒你的是,即使你直接不去,也要通知单位。否则,你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单位如果放任,也没有主动解除合同,理论上你和单位间的劳动合同依然在履行中,假如你另找到工作,就同时建立了两个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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