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作出杰出贡献、创造宝贵精神财富的党员。 2、在全党全社会具有重大影响、受到高度赞誉。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 第五条 “七一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作出杰出贡献、创造宝贵精神财富的党员。授予对象应当在全党全社会具有重大影响、受到高度赞誉。 “七一勋章”可以追授,一般追授给本条例施行后去世的党员。 第六条 “七一勋章”通过评授和普授两种方式产生,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党中央直接授予。评授指评选授予,按设定条件好中选优,评选确立,一般每5年授予1次,在中国共产党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授予。普授指普遍授予,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任务、特点确定基本条件,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参与者,参加者均可授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