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期满了还不能上班怎么样解决 |
释义 |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的,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患病医疗期的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延长医疗期: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于一些疾病在医疗期尚未治愈的,可以相应延长医疗期。 病假和医疗期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 二,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病假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三,医疗期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特殊保护,病假则更多属于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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