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仲裁的基本原则是以下四个,具体为: 1、公平合理原则: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全面、客观、深入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包括纠纷发生的原因、发生的过程、现状及各方的争议所在等; 2、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依法享有独立仲裁权,不受行政机关、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3、一次裁决原则:即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不得申请复议; 4、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原则。 申请仲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 仲裁实行的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