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抵押合同丢失后怎么补 |
释义 | 购房贷款合同相对来说是很重要的合同,涉及的金额大,并且在你还清贷款办理撤销房产抵押手续时,是需要你凭贷款合同等资料办理的。如果发生遗失后,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补办: 1、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2、如果你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 3、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去查档,这个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不会很多。由此可以看出,贷款合同丢失有补救方法,但是过程都比较麻烦。有的单位也会嫌麻烦不愿意查档。有的银行在补办合同时,有可能还会需要买卖双方都到场,并带齐相关证明资料。因此,我们尽量在生活中养成保管好重要物品的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一、贷款抵押合同补办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房屋类型不同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具体如下: 1、现房抵押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2、期房抵押 (1)购房预售合同; (2)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3)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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