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文读懂:“房地产税”与“房产税”区别 |
释义 | 一、房地产税与房产税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1)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我国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房地产税以上,而外国一些发达国家仅在8%左右。 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是有区别的,确切的来说,房产税是在房地产税的范畴之内。 2.征税对象不同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2)我国房地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3.征税税率不同 (1)房地产税根据计税依据的不同,税率分为两种: 按房价为计税依据的,适用税率为1.2% 按照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适用税率为18%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征税,分为两种: 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其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4.征税目的不同 (1)征收房产税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性炒房。 (2)房地产税是为地方政府的各项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的来源,我国不断的完善现行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二、房地产税怎么征 根据报道,目前,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专家指出,现行房地产税费内容繁复。对于调控而言,以交易环节调整税收为重,短期内能产生一定效果。但从建立长效机制来看,税收政策调整频繁,出台较为仓促,应急色彩浓厚,缺乏顶层设计。“现阶段保有环节几乎没有税收,历次调控均以交易环节税收为主,促进住房资源合理配置效果不够明显。” 价值百万首套房每月需上税400元。今年3月份,有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房地产税开征是必然,参照欧美国家及世界通行做法,他预测应在3年内开征,并估算价值100万的首套房可能会每年增加约5000元税负,即每月400多元。 这笔帐这么算:按照每个家庭户承受能力和世界通行做法,首套房的税率应该在0.5%-1%之间,280亿平米住宅,均价一万总值280万亿,就是0.5的税率,一年是1.4万亿税收。100万一套房,一年交5000元,每月420元不到。二套房、三套房及以上,税率不会超过3%,预计在2%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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