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签了固定期限合同 |
释义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如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不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三年以上,包括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期间,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我们平常遇到的较为普遍的合同形式,包括劳务派遣协议等等。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该合同约定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等等。 一、签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吗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的劳动合同确实有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二、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无法确定,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解除的,如果存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该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并不是“死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或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订立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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