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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释义
    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刑事诉讼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如下:(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五条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传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3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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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