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加了女方名有用。因为房屋会被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也将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借条等证据,家长的贡献也将被认定为送给夫妻的礼物,这对夫妻属于双方。离婚时,父母无权要求返还出资。如果不登记结婚,而是在购房后分手,那么房子仍将被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贷款也是双方共同的债务。 如果财产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但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