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要注意的方面有哪些 |
释义 | 法院调解的注意事项如下: 1、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2、形成的调解协议不可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原则。 3、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这是指法院调解应当在事实已经基本清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基本明了的基础上进行。 一、离婚调解书下来了三十天了还没有回来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调解协议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一)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二)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法院调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三)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案件必须要经过调解吗 是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同时法律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就赋予审理离婚案件的调解以强制性,即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程序要件。 这种规定源于离婚案件的身份关系属性,服务于实行离婚自由、正确化解矛盾、保证家庭关系稳定、加强安定闭结的基本要求。 三、合同纠纷被告可以不开庭调解吗? 合同纠纷开庭前被告可以找法官申请调解。被告表示出调解意思的,法官应当告知原告,原告同意的,如果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94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