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二套房限购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在本市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2、本通知施行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3、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4、在本市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5、限购区域调整为本市行政区域(暂不含浏阳市、宁乡市)范围。 法律依据: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关于限购对象及套数。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 第二条 市外迁入新户籍家庭(已落户两年,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第三条 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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