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可以一妻多夫吗? |
释义 | 不可以一妻多夫,因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一个人是不能同时和多人结婚的,如果在已经结婚了的情况下,又结婚的是构成重婚罪的。 一、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有哪些 一夫一妻制的含义: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的婚姻制度。又称个体婚制。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如下含义: 1、任何人,不论其地位高低,财产多少,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 2、已婚者在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 3、一切公开的或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违法的,应予以处理和制裁。这就是说,无论公开的或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二、破坏军婚罪和重婚罪的界限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是: 1、行为方式不尽相间。 破坏军婚罪具有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两种方式;而后罪则仅表现为与他人结婚这一种方式。 2、主观认识内容不同。 破坏军婚罪不仅认识到对方必须是他人的配偶,而且还必须意识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非一般人的配偶,否则即不可能构成其罪;而后罪在主观上则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对有配偶的人而言,只要其意识到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还未解除或者消失;其二,对没有配偶的人而言,则只要认识到对方是他人的配偶即可,并不要求对方是某种具有特定身份人的配偶。 3、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同。 破坏军婚罪同居或结婚指向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而后罪的对象是指向于非现役军人的配偶,即包括已结婚的人,又包括未结婚的人。而破坏军婚罪的对象必须是已经与现役军人结了婚的人。 4、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破坏军婚罪所侵害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而后者则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5、对方构成犯罪的性质不同。 破坏军婚罪的对方即现役军人的配偶,除非行为人亦是现役军人的配偶,构成犯罪的,亦不是破坏军婚罪,而是他罪即重婚罪;而后罪的对方,构成犯罪则与行为人的犯罪属于同一种性质的犯罪,即都是重婚罪。在实践中客观上虽然存在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的事实,但究竟怎样定罪,则要结合主体、主观认识内容认真分析,不能一概都以破坏军婚罪论处。 三、婚姻自由权是什么? 婚姻自由权,又称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自愿的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婚姻自由权是涉及公民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人格权。 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权利内容。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因此,婚姻自由既是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