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州住房公积金退缴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湖州住房公积金退缴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二、湖州住房公积金退缴受理条件 单位因未及时办理职工停缴登记或者缴存基数申报不实多缴住房公积金,向中心申请从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退回资金的业务。 办理时,单位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多缴退款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单位因未及时办理职工停缴登记多缴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单位因职工缴存基数申报不实多缴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职工实际发放工资的证明材料。 三、湖州住房公积金退缴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2、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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