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煤炭部现在叫什么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主管全国煤炭行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组成部门,成立于1955年7月,其前身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料工业部 。 1970年6月,煤炭工业部合并入燃料化学工业部。1975年1月,再次成立煤炭工业部。1988年4月,再次撤销煤炭工业部。1993年3月,第三次成立煤炭工业部。1998年4月,正式撤销煤炭工业部 。 全国煤炭行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组成部门,成立于1955年7月,其前身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料工业部。 1970年6月,煤炭工业部合并入燃料化学工业部。1975年1月,再次成立煤炭工业部。1988年4月,再次撤销煤炭工业部。1993年3月,第三次成立煤炭工业部。1998年4月,正式撤销煤炭工业部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炭工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3〕47号),煤炭工业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发展我国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行业规范和规章。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制订煤炭工业发展战略,编制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规划煤炭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煤炭洗选加工、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搞好煤炭行业节能、环保工作。 (三)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对各种投资渠道、各种经营形式的煤矿实行行业管理和宏观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并提出立项建议,协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内、外部关系。 (四)研究制订煤炭工业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及配套措施,并推动实施。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培育和发展煤炭市场。 (五)按照国家年度煤炭生产、分配和进出口计划,协调煤炭工业同地方政府以及运输、电力、冶金等有关部门的关系,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六)负责煤炭行业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煤炭行业重大技术攻关,归口管理煤炭工业技术、计量监督。培养煤炭工业专业人才。管理直属大型企业和少数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七)负责政府间煤炭工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发展煤炭工业进出口贸易,扩大对外开放。归口管理重大煤炭技术装备和人才引进。 (八)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 (九)对大型骨干煤炭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十)汇集发布煤炭行业国内外经济、科技、市场信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技术、管理咨询及人才交流等服务。 (十一)承担国务院交办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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