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区分定金与预付款如下:定金是对债权的担保,是担保债权的实现,而预付款已经是对债权的直接现实的一种履行。并且定金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而预付款不具有该效果。 一、定金协议和定金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定金协议和定金合同的有两点区别,具体如下: 1、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2、定金是当事人给付对方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合同的债务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和订金哪种可以退 定金不可以退,订金可以退。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 三、房地产买卖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并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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