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婚姻中,如何处理跨国扶养义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涉外婚姻中,如何处理跨国扶养义务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包括离婚后子女的归属、居住地和生活费用等问题。如果离婚协议中已有相关约定,则应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协议中未涉及或存在不合理条款,则应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子女由父母行使监护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事项由父母协商解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家事案件财产、抚养、扶养、收养等事项,由有关当事人协议处理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家事案件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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