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变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合意。以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实质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旧合同,故而合意变更合同的程序,应该遵循合同订立时的要约承诺规则,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欲发生法律效力,也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 2、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决。通过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因情势变更的出现,当事人一方可提出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变更要求,但他并不享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原合同没有履行,可以适用裁决的方式予以变更。 (3)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合同,可裁决变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