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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保证人的权利如何保障
释义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哪些
    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
    (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的。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五)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六)保证人在被欺诈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
    二、担保人被起诉自保借款人跑了要赔偿多少
    首先要确定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
    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担保人在被起诉后的处理方法有:
    1、积极应诉处理;2、审查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已过的,担保义务免除;3、法院判决承担担保义务的,承担后向债务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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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7: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