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实施强制牵引:违反本法规定被责令停驶,不听指挥而拒绝配合的;交通事故现场不能正常行驶,需要移动的;道路施工等原因需要移动的。在以上情形发生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指定具备机动车牵引条件的机动车进行强制牵引,被牵引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方式接受牵引,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被责令停驶的机动车不听指挥而拒绝配合的,或者交通事故现场不能正常行驶需要移动或者道路施工等原因需要移动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指定具备机动车牵引条件的机动车进行强制牵引。被牵引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方式接受牵引,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