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什么规定? |
释义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2、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3、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4、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机动车悬挂号牌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机动车号牌就是机动车的标识。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在悬挂号牌方面作出规范性要求,是为了便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便于群众监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对于一些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在车身或者车厢后部也应当按照要求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也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如果机动车号牌因故污损的,应按照规定及时修复或更换,以便于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实践中,一些机动车所有人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使交通警察或者自动监测装置无法辨识车辆身份,比如故意将机动车号牌用车牌套遮住,或者用泥巴等涂抹遮盖,或者将机动车号牌的字母或者数字部分涂抹、遮掩起来。这样做的目的,有的是为了逃避道路交通管理,有的是为了逃避廉政等监督,比如公车私用怕被发现等。但不论行为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其遮挡、毁损车辆号牌的行为都是一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 机动车停放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机动车应如何停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停放在停车场。目前在大型的商场、饭店、体育场、电影院、展览馆、火车站、机场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区都设有停车场,驾驶员应当将车辆驶入这些地点停放。二是,停放在政府有关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考虑到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而停车场建设一时又很难跟上,法律作了变通性的规定,即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将机动车停放在政府有关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上是可以的。三是,关于在道路上临时停车问题,法律规定,在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临时停车”是指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将车临时停下或短暂停留,且随时都可将车辆开走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的临时停车,虽然没有停在施划的停车位上,只要不是在禁止停车的区域内是可以临时停车的,但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停车秩序是城市管理和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驾驶员都要提高“停车入位”的意识,提高守法意识,改变随意乱停车的坏习惯,为改善交通整体环境和我们个人的生活环境作出努力。 机动车登记主管机关对符合申请登记条件的机动车应当发放哪些证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决定予以登记的机动车,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是机动车已经依法登记的证明文件,应妥善保管。机动车号牌是标示机动车编号的证明,应悬挂于机动车前后。行驶证是证明准许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证件,应随车携带。 牵引发生事故的机动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多少 机牵引发生事故的机动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为什么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的机动车只能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救援车和清障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置车辆所装备的用于拖曳、牵引车辆的专用车辆。一般在接到故障车的报警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迅速派出救援车或清障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在高速公路上由其他非专用拖曳、牵引车辆来拖曳和牵引故障车辆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故障机动车不能任意由其他车辆拖曳和牵引,应由救援车、清障车完成拖曳和牵引工作。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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