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盐属于国家控制的目的为保障食盐科学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食盐专营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食盐专营工作。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