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的办案期限为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案情复杂的,还可以延长期限。 一、仲裁是否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 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双方当事人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办案期限 劳动争议仲裁的办案期限为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人的申诉书后,应在填写《立案审批表》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没有签劳动合同能够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吗 在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也能够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或者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