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法 的适用范围是法院受理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其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 诉讼 。理解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民事诉讼法的适用主体,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其相互之间。 二是,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其中财产关系是指基于物质财富关系而形成的相互关系,如基于债权、物权、 知识产权 而形成的相互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人们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相互关系,如姓名权、名誉权,以及有关婚姻、 收养 、 继承 等 家庭关系 。 三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纠纷解决方式是诉讼,除了诉讼以外,还有仲裁、 人民调解 等 民事纠纷 的解决方式,这些方式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调整,不适用民事诉讼法。 除此之外,民事诉讼法还有其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即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诉讼,都适用本法。也就是说,无论该民事纠纷是否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无论诉讼主体是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只要是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