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户口配偶迁入政策 |
释义 | 武汉夫妻投靠落户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受理部门是派出所,审批单位是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申报条件包括投靠方年龄和结婚年限,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单位证明、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等。办理流程包括申请人交材料给派出所,审核流程经过分局和市局户政处,最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收费标准为每证5元。 法律分析 武汉夫妻投靠落户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相关规定:《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77〕140号);《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市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武政〔98〕136号)。 二、受理部门:派出所 三、审批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四、审批时限:派出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市局户政处各1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一)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含复印件); 3、户口簿、(含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申报2个以上小孩); 5、原籍户籍证明(农业人口通婚需乡政府与投靠人户籍证明、接受证明); 6、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子女需出具在校证明。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市局户政处审批; 4、市局户政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七、公章:“武汉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八、文书:《准予迁入证明 九、收费标准(应公示):每证5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规定,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批准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人需满足年龄和婚姻时限条件,并提交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包括申报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审批等环节。最终,市局户政处将发放准予迁入证明。每证收费5元。请注意,本结论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遵循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奖励专项经费由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等组成,用于奖励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中的独生子女父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四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二十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四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支持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健全孕产妇、新生儿危重救治体系,保障母婴安全和健康。科学规范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健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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